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2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附民字第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9年度附民字第29號原告 江富朋 被告 陳仁忠 上列被告因民國109年度上易字第84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陳世宗
法官吳勇毅法官呂寧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資旻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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