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司促字第2517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司促字第25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1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促字第2517號債權人鉅登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上債權人與債務人采舍新世界社區管理委員會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鉅登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采舍新世界社區管理
委員會之法定代理人為何?②采舍新世界社區管理委員會有無向主管機關報備?倘有,請提出報備之証明文件。
③如無報備,應釋明其具備非法人團體資格而具備訴訟當事人能力。
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
書記官龔紀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