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621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621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13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9年度司促字第6210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博怡 代理人 許雅綺 債務人一尚頡企業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黃偉迪 債務人 蔡宜芬 債務人 黃燕萍
一、債務人一尚頡企業有限公司、黃偉迪、蔡宜芬、黃燕萍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佰捌拾柒萬捌仟伍佰捌拾參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三點九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五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一尚頡企業有限公司、黃偉迪、蔡宜芬、黃燕萍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三點九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五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債務人黃偉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參萬貳仟柒佰肆拾肆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點零九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黃偉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萬參仟壹佰柒拾參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點五八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務人黃偉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壹萬伍仟玖佰玖拾壹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六、債務人黃偉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柒拾貳萬捌仟柒佰肆拾肆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一點七八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七、債務人黃偉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陸萬捌仟陸佰壹拾伍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一點八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每次違約狀態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九期,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八、債務人黃偉迪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參萬零捌佰肆拾陸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點一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九、債務人黃偉迪、黃燕萍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捌拾捌萬零肆佰零陸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一點六七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十、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三、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
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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