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重上字第2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上字第二八三號
上訴人乙○○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旭田 律師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洪仁嘉
法官顧錦才法官湯美玉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書記官王敬端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0年重上字第2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04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重上字第二八三號
上訴人乙○○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旭田 律師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洪仁嘉
法官顧錦才法官湯美玉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
書記官王敬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