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2年度雄小字第2228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雄小字第2228號

原告 許英美

被告 劉禹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2年12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押租金扣抵數額尚有不明,認有應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13年2月5日10時30分整,在本院第一法庭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鄭宇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書記官林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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