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國貿字第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國貿字第8號原告澳門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MGMGrandPar
adiseS.A)法定代理人AntonioJoseFerreiradeCasrtodosSantosM
enan訴訟代理人 徐頌雅 律師複代理人 鍾薰嫺 律師被告 盧貞君 訴訟代理人 蕭棋云 律師
廖孟意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11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原告具狀撤回起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劉哲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
書記官鄧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