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981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98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981號聲請人 陳素滿 代理人 楊訪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40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6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林瑋桓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書記官江慧君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140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213勤益股份有限公司80-NX-15992-411004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14005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13506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2007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848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1229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14010嘉裕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20011嘉裕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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