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93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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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9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返還貨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930號原告歡影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告巨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陳婷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書記官吳鸝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