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80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8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八○四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美文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洪木志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