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97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9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97號聲請人 林陳微 代理人 張秀綢 聲請人聲請宣告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2年3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73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
民事第二庭
法官馬傲霜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
書記官劉欣怡附表:
┌──────────────────────────────────────────────────┐│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2年度除字第97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張│264股││├─┼───────────────┼──────────────┼────┼───┼────┼───┤│2│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1張│277股││├─┼───────────────┼──────────────┼────┼───┼────┼───┤│3│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張│502股││├─┼───────────────┼──────────────┼────┼───┼────┼───┤│4│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張│543股││├─┼───────────────┼──────────────┼────┼───┼────┼───┤│5│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88-NX-0000000-0││1張│58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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