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11年度竹北小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竹北小字第136號

原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崇

訴訟代理人 鄭伊靜

被告 徐少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彭淑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琬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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