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14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1400號公訴人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羈押於臺灣臺北看守所)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6月12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李家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文祥中華民國96年6月12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14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1400號公訴人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羈押於臺灣臺北看守所)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6月12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李家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文祥中華民國9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