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理人
甲○○
相對人
丙○○○○○○女
法定代理人
陳正柔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嘉小調字第18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於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下午2時4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
處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國益
書 記 官 陳湘蓉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洪千雅
調解委員 黃征雄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陳葦姍 到 (詳報到單)
法定代理人 陳正柔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願與聲請人調解。
法官諭知法定代理人丁○○請回。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參仟柒佰元,當場由相對人
陳正柔提出現金交由聲請人代理人甲○○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27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 陳湘蓉
法 官 黃國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