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上訴字第2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5日
裁判案由: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2148號上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頂育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55號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本案經事後查詢送達回證,被告黃頂育部分,應重為送達,自有再開辯論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規定,就被告黃頂育部分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林美玲
法官楊文廣法官簡芳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婉菁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