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9年度台聲字第240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109年台聲字第24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台聲字第2408號聲請人即被上訴人 陳委琮 訴訟代理人 張譽尹 律師
邱瑛琦 律師上列聲請人因與新加坡商安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AVAGOTECHNOLOGIESINTERNATIONALSALESPTE.LIMITEDTAIW
ANBRANCH)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97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參萬元。
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
最高法院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官高孟焄
法官彭昭芬法官邱璿如法官徐福晋法官蘇芹英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1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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