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127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12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127號聲請人 何秀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5月11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4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4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7年4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婉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5月18日
書記官王裴雯┌──────────────────────────────────────────────────┐│附表:股票107年度除字第127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100-ND-0000000-0││1│1000││├──┼──────────────┼──────────────┼────┼───┼────┼───┤│0002│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100-ND-0000000-0││1│1000││├──┼──────────────┼──────────────┼────┼───┼────┼───┤│0003│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100-NX-0000000-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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