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3年度苗小字第13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3年苗小字第1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13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苗小字第一三0號
原告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
民事庭法官曾明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
法院書記官張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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