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司執消債更字第12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28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陳育文 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榮周 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松柱 債權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棠 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培華 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永豐信用卡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友才 代理人 許紜蓁 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齊百邁 債權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炳輝 代理人 柯正崑 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代理人 廖建傑 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顏慶章 代理人 黃瑞生 債權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韓傑輔 代理人 王怡潔 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洪信德 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理人 林欣宜 債權人香港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韋力行 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麥克迪諾馬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理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二分之一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項及第62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97年度消債更字第1579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前開裁定1件在卷可稽。又本院於98年11月9日所製作之債權表,業於98年11月18日、98年11月19日、98年11月25日送達債權人,債權人等未於法定期間內異議而確定,其無擔保及無優先權依序為53,722元、72,988元、48,954元、28,368元、48,423元、244,936元、95,598元、27,046元、113,493元、53,273元、94,253元、28,696元、14,416元、47,743、16,256元,合計為988,165元,此有債權表及送達證書在卷可參。債權人就聲請人以「每月1期、共分96期,每期清償10,300元,合計清償總額為988,800元」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以及本院98年12月1日雄院高97司執消債更強字第128號函內容為「請於文到10日內,就債務人所提更生方案內容,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逾期不確答,即視為同意」之通知函,債權人分別於98年12月7日、98年12月8日、98年12月10日、98年12月16日收受,除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表示不同意,板信商業銀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查港上海滙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狀表示同意外,其餘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未於法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而應視為同意。準此,本件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已過半數(即占本件無擔保債權人數93.3%),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額2分之1(即占本件債權額94.6%),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此外,再參酌聲請人即債務人所提出之更生方案既已全數清償,且亦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3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爰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8年12月29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附件:
┌─────────────────────────────┐│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988,165元│├───────┬─────┬────┬────┬─────┤│債權人名稱│債權金額│債權比例│每期清償│8年清償總││││││金額│額││├───────┼─────┼────┼────┼─────┤│元大商業銀行│53,722元│5.43%│560元│53,760元│├───────┼─────┼────┼────┼─────┤│萬泰商業銀行│72,988元│7.39%│761元│73,056元│├───────┼─────┼────┼────┼─────┤│安泰商業銀行│48,954元│4.95%│510元│48,960元│├───────┼─────┼────┼────┼─────┤│兆豐商業銀行│28,368元│2.87%│296元│28,416元│├───────┼─────┼────┼────┼─────┤│陽信商業銀行│48,423元│4.90%│505元│48,480元│├───────┼─────┼────┼────┼─────┤│國泰世華銀行│244,936元│24.79%│2,552元│244,992元│├───────┼─────┼────┼────┼─────┤│遠東國際商銀│95,598元│9.67%│996元│95,616元│├───────┼─────┼────┼────┼─────┤│日盛國際商銀│27,046元│2.74%│282元│27,072元│├───────┼─────┼────┼────┼─────┤│永豐商業銀行(│113,493元│11.49%│1,183元│113,568元││原永豐信用卡)│││││├───────┼─────┼────┼────┼─────┤│中國信託商銀│53,273元│5.39%│555元│53,280元│├───────┼─────┼────┼────┼─────┤│聯邦商業銀行│94,253元│9.54%│982元│94,272元│├───────┼─────┼────┼────┼─────┤│香港上海滙豐銀│28,696元│2.90%│299元│28,704元││行│││││├───────┼─────┼────┼────┼─────┤│台北富邦商銀│14,416元│1.46%│151元│14,496元│├───────┼─────┼────┼────┼─────┤│台灣金聯資產管│47,743元│4.83%│498元│47,808元││理公司│││││├───────┼─────┼────┼────┼─────┤│板信商業銀行│16,256元│1.65%│170元│16,320元│├───────┼─────┼────┼────┼─────┤│加總│988,165元│100%│10,300元│988,800元│├───────┼─────┴────┴────┴─────┤│清償成數│100%│├───────┼─────────────────────┤│清償方式│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每月1期,共分96期││││,每期清償10,300元,並於每月15日分別給付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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