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1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110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簡宏杰選任辯護人陳世錚律師
蘇文俊律師 丁威中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李秋娟
法官周莉菁法官許月馨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明瑜中華民國10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