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司拍字第43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司拍字第4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拍字第435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甲○○
巷29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相對人甲○○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對聲請人現
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票據、保證、委任保證、代墊款、信用卡消費款、損害賠償及其他一切債務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4,2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下同)93年9月7日起至133年9月7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甲○○於①②93年10月20日③94年5月13日向聲
請人借用①2,000,000元②260,000元③2,2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13年10月20日②100年10月20日③113年10月13日止,均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①97年12月21日②97年11月22日③97年12月21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計2,928,317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土地登記謄本2件、借據影本3件、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放款帳戶主檔查詢、放款帳戶利率查詢、放款帳號最近截息日查詢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5月22日
司法事務官洪瑞珠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
書記官陳金治┌────────────────────────────────┐│附表:98年度司拍字第435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縣○○○鄉○○○段│866│田│269.83│1000分之69│├──┼───┼────┼───┼──┼─┼────┼──────┤│002│台南縣○○○鄉○○○段│871│建│59.81│全部│└──┴───┴────┴───┴──┴─┴────┴──────┘┌─────────────────────────────────────────────┐│附表(建物)︰98年度司拍字第435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三│四│陽│合│面│主要│陽│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台│計│位│材料│台│位││├──┼─┼──────┼────┼────┼─┼─┼─┼─┼─┼─┼─┼──┼─┼─┼──┤│001│50│台南縣仁德鄉│台南縣仁│4層樓房│43│43│43│22│0.│15│平│鋼筋│17│平│全部│││5│德洋二街39巷│德鄉二王│鋼筋混凝│.5│.0│.6│.0│71│2.│方│混凝│.7│方│││││29弄27號│段871地│土造│4│0│0│9││94│公│土造│0│公││││││號││││││││尺│││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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