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重訴字第49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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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重訴字第4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ecW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重訴字第四九三號
聱請人即被告業查本件聲請人因案件,前經本院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第款情形並有羈押必要而執行羈押。茲查此項情形依然存在,不能因具保而使之消滅,聲請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自難准許,應予駁回。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年月日法官右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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