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26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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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簡上字第2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1月21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簡上字第269號上訴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徐良一 被上訴人 杞麗卿
張志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張維君
法官何佩陵法官郭宜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
書記官何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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