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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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聲字第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20號抗告人 李辛釘 上列當事人與相對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間聲請回饋金准予強制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2年7月14日本院112年度聲字第20號裁定不服,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8月28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張麗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8月28日
書記官高培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