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160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除字第160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除字第1608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9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8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鍾素鳳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8年8月28日
書記官林玗倩┌───────────────────────────────────────────────────┐│附表:98年度除字第160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0CX0000000-0││1│120││├──┼───────────────┼──────────────┼────┼───┼────┼───┤│002│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1GX0000000-0││1│18││├──┼───────────────┼──────────────┼────┼───┼────┼───┤│003│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3GX0000000-0││1│22││├──┼───────────────┼──────────────┼────┼───┼────┼───┤│004│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4GX0000000-0││1│17││├──┼───────────────┼──────────────┼────┼───┼────┼───┤│005│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5GX0000000-0││1│19││├──┼───────────────┼──────────────┼────┼───┼────┼───┤│006│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86GX0000000-0││1│10││├──┼───────────────┼──────────────┼────┼───┼────┼───┤│007│力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600││├──┼───────────────┼──────────────┼────┼───┼────┼───┤│008│台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9395-5││1│12││├──┼───────────────┼──────────────┼────┼───┼────┼───┤│009│台榮產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129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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