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9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30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九四二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右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朱敏賢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謝文心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9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30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九四二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右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朱敏賢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謝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