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55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主文甲○○共同偽造之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偽造甲○○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壹枚沒收。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55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主文甲○○共同偽造之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偽造甲○○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壹枚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