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33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33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政佑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法官林維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炎煌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33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33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政佑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法官林維斌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炎煌中華民國10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