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33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3349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歐彥菱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聲字第23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歐彥菱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理由歐彥菱因犯如附表所示6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就有期徒刑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靜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雅青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附表┌──────┬────────┬────────┬─────────┐│編號│1│2│3│├──────┼────────┼────────┼─────────┤│罪名│遺棄│偽造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8.12.24│98.12.24│99.10.28中午某時│├──────┼────────┼────────┼─────────┤│偵查(自訴)│台中地檢99年偵緝│台中地檢99年偵緝│台中地檢99年度毒偵││機關年度案號│字2241號│字第2241號│字4319號│├─┬────┼────────┼────────┼─────────┤│最│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後├────┼────────┼────────┼─────────┤│事│案號│100訴字415號│100訴字415號│100訴字728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3.02│100.03.02│100.03.30│├─┼────┼────────┼────────┼─────────┤││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確├────┼────────┼────────┼─────────┤│定│案號│100訴字415號│100訴字415號│100訴字728號││判├────┼────────┼────────┼─────────┤│決│判決確定│100.03.21│100.03.21│100.04.25│││日期││││├─┴────┼────────┼────────┼─────────┤│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執│臺中地檢100年執│臺中地檢100年執│││字3770號(編號1.2│字3770號(編號1.2│字5988號(編號3.4│││已定刑為有期徒刑│已定刑為有期徒刑│已定刑為有期徒刑│││10月)│10月)│1年1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9.10.27上午│99年3、4月間│99年7、8月間││││-99.10.28│-99.10.28│├──────┼────────┼────────┼─────────┤│偵查(自訴)│台中地檢99年毒偵│台中地檢99年偵字│台中地檢100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4319號│第24801號│字5332號│├─┬────┼────────┼────────┼─────────┤│最│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後├────┼────────┼────────┼─────────┤│事│案號│100訴字728號│100訴字680號│100簡字371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3.30│100.04.26│100.06.20│├─┼────┼────────┼────────┼─────────┤││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確├────┼────────┼────────┼─────────┤│定│案號│100訴字728號│100訴字680號│100簡字371號││判├────┼────────┼────────┼─────────┤│決│判決確定│100.04.25│100.05.23│100.07.11│││日期││││├─┴────┼────────┼────────┼─────────┤│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執│臺中地檢100年執│臺中地檢100年執│││字5988號(編號3.4│字7046號│字8704號│││已定刑為有期徒刑│││││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