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4年度補字第8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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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4年補字第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6月07日
裁判案由:遺產繼承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補字第八四號
聲請人丙○○
甲○○右二人代理人乙○○右聲請人聲請遺產繼承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事件應徵裁判費銀元肆拾伍元,折合新臺幣壹佰參拾伍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送達本裁定五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七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簡芳潔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七日~B法院書記官李春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