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重訴字第4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確認汽車所有權不存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訴字第483號原告 李建勳
白庭豪 李佩穎
李濟珊
沈建榮 陳咸慶
陳映汝 施宗呈 劉富生 (原名 劉佑欣 )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昀圻 律師被告威泓國際車業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威泓 被告凱燕國際汽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祥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汽車所有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各核定如附表七「訴訟標的價額」欄所示。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各補繳第一審裁判費如附表七「裁判費」欄所示,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
理由
一、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第77條之2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倘原告主張之數項標的雖不相同,惟自經濟上觀之,其訴訟目的一致,不超出終局標的範圍,依上揭規定,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917號裁定意旨參照)。另普通共同訴訟,雖係於同一訴訟程序起訴或應訴,但共同訴訟人與相對人間乃為各別之請求,僅因訴訟便宜而合併提起訴訟,俾能同時辯論及裁判而已,係單純之合併,其間既無牽連關係,又係可分,依民事訴訟法第55條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由共同原告所提起或對共同被告所提起之訴是否合法,應各自判斷,互不影響,其中一人之行為或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及關於其一人所生之事項,其利害不及於他共同訴訟人。各共同訴訟人間之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應各自獨立,亦得合併加計總額核定訴訟費用,予共同訴訟人選擇,避免有因其一人不分擔訴訟費用而生不當限制他共同訴訟人訴訟權之虞,並與普通共同訴訟之獨立原則有違(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94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經查,原告起訴請求:(一)被告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下稱威泓公司)應協同原告向監理機關將附表一編號1至14所示車牌號碼之車輛過戶登記為威泓公司所有。(二)被告凱燕國際汽車有限公司(下稱凱燕公司)應協同原告向監理機關將附表一編號15所示車牌號碼之車輛過戶登記為凱燕公司所有。(三)確認原告對附表一所示車牌號碼之車輛(下合稱系爭車輛)自附表一所示之移轉日期起之所有權不存在。(四)被告應給付原告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五)被告應代原告向附表四所示之債權人清償如附表四所示之債務金額(含債務本金、遲延利息及違約金)。(六)被告應代原告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清償如附表五所示之通行費。(七)被告應代原告向附表六所示違規罰鍰之清償單位,清償如附表五所示之違規罰鍰。(八)被告應代原告向附表六所示汽燃費及罰鍰之清償單位,清償如附表五所示之汽燃費及汽燃費逾期罰鍰。(九)被告應代原告向附表六所示停車費之清償單位,清償如附表五所示之停車費。核屬普通共同訴訟,雖係於同一訴訟程序起訴,但共同訴訟人與相對人間乃為各別之請求,原告復請求各自獨立計算訴訟標的價額,揆諸前揭說明,應予准許。而就聲明第1至3項部分,雖屬不同訴訟標的,惟自經濟上觀之,其訴訟目的一致,未超出終局標的範圍,均係為確認系爭車輛所有權之歸屬,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而前開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均應以系爭車輛於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爰參以原告所提汽車買賣分期約定契約所載之交易價額,核定此部分之訴訟標的價額如附表七「聲明第1至3項訴訟標的價額」欄所示。又聲明第4至9項部分,為一訴主張數項標的,其價額應合併計算之。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各核定如附表七「訴訟標的價額」欄所示,應徵第一審裁判費如附表七「裁判費」欄所示,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各自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吳國聖
法官謝佳諮法官董庭誌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核定部分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新臺幣1,000元。其餘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書記官江慧貞附表一:
編號登記名義人車牌號碼移轉日期實際所有權人1李建勳BCL-0862110年3月22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2李建勳8055-ZN110年3月22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3李建勳BHJ-5971110年3月22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4白庭豪ANJ-9813110年2月10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5李佩穎BMK-1850110年9月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6李佩穎BMK-1783111年5月2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7李濟珊BMC-9372110年12月7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8李濟珊BKA-5192110年12月7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9沈建榮BEU-0751109年3月3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0沈建榮AVL-9025109年3月3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1陳咸慶AMY-0778111年2月4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2陳映汝BMG-323110年7月2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3陳映汝BLX-0591110年7月2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4陳映汝BMH-6981110年7月21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5施宗呈BCF-0863111年6月8日凱燕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6劉富生4669-D5111年2月9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7劉富生BEU-6335111年2月9日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附表二:
編號原告應給付金額應給付之人1李建勳151,884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2白庭豪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3李佩穎36,316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4李濟珊26,433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5沈建榮111,435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6陳咸慶23,027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7陳映汝164,989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8施宗呈11,527元凱燕國際車業有限公司9劉富生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附表三:
編號登記名義人車牌號碼使用牌照稅罰鍰過路/停車費燃料費貸款1李建勳BCL-086213,346元(111年度)3,000元0元0元102,324元2李建勳8055-ZN12,353元(111年度)8,508元0元0元3李建勳BHJ-597112,353元(111年度)0元0元0元小計:151,884元4白庭豪ANJ-98130元0元0元0元0元小計:0元5李佩穎BMK-185024,718元11,598元6李佩穎BMK-17830元小計:36,316元7李濟珊BMC-937226,433元0元8李濟珊BKA-51920元小計:26,433元9沈建榮BEU-07511,000元0元1,290元0元34,467元10沈建榮AVL-90250元0元0元0元74,678元小計:111,435元11陳咸慶AMY-077823,027元0元小計:23,027元12陳映汝BMG-3623合併計算4,712元3,986元合併計算46,875元13陳映汝BLX-0591合併計算2,000元合併計算合併計算0元14陳映汝BMH-6981合併計算合併計算合併計算合併計算55,521元陳映汝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51,895元小計:164,989元15施宗呈BCF-08630元0元0元6,180元5,347元小計:11,527元16劉富生4669-D50元0元0元0元0元17劉富生BEU-63350元0元0元0元0元小計:0元附表四:
編號登記名義人車牌號碼債權人債務金額(預估)應負擔之人1李建勳BCL-0862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46,32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2李建勳8055-ZN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62,208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3李建勳BHJ-5971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327,746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4白庭豪ANJ-9813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61,888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5李佩穎BMK-1850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7,968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6李佩穎BMK-1783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1,091,20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7李濟珊BMC-9372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359,03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8李濟珊BKA-5192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87,28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9沈建榮BEU-0751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90,716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0沈建榮AVL-9025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93,384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1陳咸慶AMY-0778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674,700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2陳映汝BMG-323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541,024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3陳映汝BLX-0591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528,066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4陳映汝BMH-6981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485,982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5施宗呈BCF-0863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634,095元凱燕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6劉富生4669-D5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731,712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17劉富生BEU-6335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565,152元威泓國際車業有限公司附表五:
編號登記名義人車牌號碼使用牌照稅汽燃費汽燃費逾期罰鍰違規罰鍰通行費停車費1李建勳BCL-0862待查12,900元3,000元28,200元5,195元70元2李建勳8055-ZN待查6,935元1,800元9,900元1,915元0元3李建勳BHJ-5971待查12,360元3,000元1,200元1,064元110元小計:87,649元4白庭豪ANJ-9813待查6,180元0元12,300元3,256元2,990元小計:24,726元5李佩穎BMK-1850待查12,360元3,000元0元566元105元6李佩穎BMK-1783待查12,360元3,000元600元322元78元小計:32,391元7李濟珊BMC-9372待查9,600元3,000元17,400元1,881元1,650元8李濟珊BKA-5192待查12,360元1,800元7,982元1,775元小計:57,448元9沈建榮BEU-0751待查12,291元3,000元62,500元1,772元13,315元10沈建榮AVL-9025待查0元0元0元0元143元小計:93,021元11陳咸慶AMY-0778待查12,360元3,000元53,900元804元4,636元小計:74,700元12陳映汝BMG-323待查11,639元1,800元52,800元12,962元670元13陳映汝BLX-0591待查0元0元3,600元0元840元14陳映汝BMH-6981待查2,373元1,800元116,100元10,249元2,840元小計:217,673元15施宗呈BCF-0863待查6,180元1,500元2,000元0元0元小計:9,680元16劉富生4669-D5待查6,180元0元900元0元0元17劉富生BEU-6335待查6,180元0元3,300元135元0元小計:16,695元附表六:
編號登記名義人車牌號碼使用牌照稅汽燃費及罰鍰違規罰鍰通行費停車費1李建勳BCL-0862南投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2李建勳8055-ZN3李建勳BHJ-59714白庭豪ANJ-9813基隆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北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臺北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5李佩穎BMK-1850臺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嘉義區監理所新營監理站臺南市政府交通裁決中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6李佩穎BMK-17837李濟珊BMC-9372雲林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8李濟珊BKA-51929沈建榮BEU-0751高雄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10沈建榮AVL-902511陳咸慶AMY-0778新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12陳映汝BMG-323新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13陳映汝BLX-059114陳映汝BMH-698115施宗呈BCF-0863南投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臺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16劉富生4669-D5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縣市政府交通局(處)17劉富生BEU-6335附表七(單位:新臺幣/元):
編號原告聲明第1至3項訴訟標的價額聲明第4項訴訟標的價額聲明第5項訴訟標的價額聲明第6至9項訴訟標的價額訴訟標的價額裁判費1李建勳577,800元(9,630元×60期)151,884元346,320元87,649元2,917,311元29,908元532,224元(7,392元×72期)362,208元531,480元(8,858元×60期)327,746元2白庭豪729,648元(10,134元×72期)0元1,161,888元24,726元1,916,262元20,008元3李佩穎925,056元(12,848元×72期)36,316元847,968元32,391元4,200,131元42,679元1,267,200元(17,600元×72期)1,091,200元4李濟珊468,300元(7,805元×60期)26,433元359,030元57,448元1,792,891元18,820元494,400元(8,240元×60期)387,280元5沈建榮567,840元(9,464元×60期)111,435元390,716元93,021元2,073,316元21,592元616,920元(10,282元×60期)293,384元6陳咸慶809,640元(11,245元×72期)23,027元674,700元74,700元1,582,067元16,741元7陳映汝734,976元(10,208元×72期)164,989元541,024元217,673元4,071,058元41,392元704,088元(9,779元×72期)528,066元694,260元(11,571元×60期)485,982元8施宗呈724,680元(10,065元×72期)11,527元634,095元9,680元1,379,982元14,662元9劉富生706,440元(11,774元×60期)0元731,712元16,695元2,933,439元30,106元913,440元(15,224元×60期)565,152元各欄合計11,998,392元525,611元9,728,471元613,983元22,866,457元235,9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