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2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訴字第2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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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訴字第195號,中華民國107年8月1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王復生
法官遲中慧法官陳春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儒萍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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