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易緝字第2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易緝字第二三三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論,並候核辦,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易緝字第2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易緝字第二三三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論,並候核辦,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