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50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50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50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執行中)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
刑事第十一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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