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司拍字第6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拍字第604號聲請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發 得相對人 姜良藤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姜良藤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3,0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7年12月4日起至122年12月4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姜良藤於①88年1月6日②93年12月31日向聲請人借用①2,500,000元②6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08年1月6日②108年1月31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99年7月7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1,835,809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他項權利移轉變更契約書影本1件、借據影本2件、土地登記謄本4件、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繳息明細查詢2件等為證。
四、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12月15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
書記官吳進飛┌──────────────────────────────┐│附表:99年度司拍字第604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縣○○○鄉○○○段│56│建│236.15│全部│├──┼───┼────┼───┼──┼─┼────┼────┤│002│台南縣○○○鄉○○○段│91│建│17.22│3分之1│├──┼───┼────┼───┼──┼─┼────┼────┤│003│台南縣○○○鄉○○○段│92│建│23.55│3分之1│├──┼───┼────┼───┼──┼─┼────┼────┤│004│台南縣○○○鄉○○○段│93│建│132.77│3分之1│└──┴───┴────┴───┴──┴─┴────┴────┘┌──────────────────────────────────────────────┐│附表(建物)︰99年度司拍字第604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合│面│主要│二│三│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層│層│積│││││││材料及│││││││建築│陽│陽│││││號│││││││││單││台│台│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層│層│計│位│材料│││位││├──┼─┼──────┼────┼────┼─┼─┼─┼─┼─┼─┼──┼─┼─┼─┼───┤│001│23│台南縣下營鄉│台南縣下│四層樓房│82│82│82│34│28│平│鋼筋│5.│5.│平│全部│││6│下營村1鄰中│營鄉營平│鋼筋混凝│.0│.0│.0│.6│0.│方│混凝│00│00│方│││││山路1段148巷│段56地號│土造│8│8│8│7│91│公│土造│││公│││││15號││││││││尺││││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