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4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40號聲請人 施秀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12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3年5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6月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吳福森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6月5日
書記官楊麗雪┌────────────────────────────────────┐│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200││├──┼──────────┼────────┼──┼──┼────┼──┤│002│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60││├──┼──────────┼────────┼──┼──┼────┼──┤│003│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10││├──┼──────────┼────────┼──┼──┼────┼──┤│004│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1│40││├──┼──────────┼────────┼──┼──┼────┼──┤│005│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1│55││├──┼──────────┼────────┼──┼──┼────┼──┤│006│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146││├──┼──────────┼────────┼──┼──┼────┼──┤│007│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1│66││├──┼──────────┼────────┼──┼──┼────┼──┤│008│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201││├──┼──────────┼────────┼──┼──┼────┼──┤│009│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295││├──┼──────────┼────────┼──┼──┼────┼──┤│010│豐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88-NX-0000000-0││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