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5905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5905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0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3年度司促字第5905號債權人 王美琴 債務人成展工程有限公司債務人兼法定代理 張紫涵 人債務人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債務人兼法定代理 謝承煬 人債務人 謝李妹
一、㈠債務人張紫涵、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謝承煬應向債權
人連帶清償新臺幣捌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利息。
㈡債務人張紫涵、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謝承煬、謝李妹
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陸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利息。
㈢債務人張紫涵、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謝李妹應向債權
人連帶清償新臺幣捌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利息。
㈣債務人張紫涵、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謝承煬、謝李妹
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佰萬元,及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利息。
㈤債務人張紫涵、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謝承煬應向債權
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利息。
㈥債務人成展工程有限公司、張紫涵、謝承煬、謝李妹應向
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佰萬元,及如附表編號6所示之利息。
㈦債務人成展工程有限公司、張紫涵、謝承煬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陸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7所示之利息。
㈧債務人成展工程有限公司、張紫涵、謝李妹應向債權人連
帶清償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如附表編號8所示之利息。
㈨債務人成展工程有限公司、張紫涵、成展機電工程有限公
司、謝承煬、謝李妹應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㈩債權人其餘之聲請駁回(因提示日前之利息請求依法不合,應予駁回)。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9條,裁定如主文。
四、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事務官提出異議。
六、如債務人不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103年度司促字第5905號│├──┬────────────┬───────────┬───────────┬───────────┤│編號│發票日│金額│提示日即利息起算日│支票號碼││││新臺幣│││├──┼────────────┼───────────┼───────────┼───────────┤│001│103年1月14日│800,000元│103年1月14日│AJ0000000│├──┼────────────┼───────────┼───────────┼───────────┤│002│103年2月5日│600,000元│103年2月7日│AJ0000000│├──┼────────────┼───────────┼───────────┼───────────┤│003│103年2月5日│800,000元│103年2月7日│AJ0000000│├──┼────────────┼───────────┼───────────┼───────────┤│004│103年2月5日│1,000,000元│103年2月7日│AJ0000000│├──┼────────────┼───────────┼───────────┼───────────┤│005│103年1月18日│1,500,000元│103年1月20日│MS0000000│├──┼────────────┼───────────┼───────────┼───────────┤│006│103年1月16日│1,000,000元│103年1月17日│MS0000000│├──┼────────────┼───────────┼───────────┼───────────┤│007│103年1月16日│600,000元│103年1月17日│MS0000000│├──┼────────────┼───────────┼───────────┼───────────┤│008│103年1月16日│1,500,000元│103年1月17日│MS0000000│└──┴────────────┴───────────┴───────────┴───────────┘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朱敏諄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
書記官張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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