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18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1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18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許福壽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聲字第54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許福壽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理由受刑人許福壽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徒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
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郭同奇
法官許冰芬法官張智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林明冬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附表:受刑人許福壽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02.15│100.03.0221時10│100.03.02│││4時30分許│分許為警採尿時往│16時30分許││││前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9229號│毒偵字第885號│毒偵字第885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事││1411號│1117號│1117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6月28日│100年6月30日│100年6月30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100年度訴字第││判││1411號│1117號│111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年7月18日│100年7月25日│100年7月25日│├─┴───────┼────────┼────────┼────────┤│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編號1~6數罪併│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罰已定刑有期徒刑│執字第9332號│執字第9332號│││2年3月)臺中地檢│││││100年執字第8748│││││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贓物│贓物│├─────────┼────────┼────────┼────────┤│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9.12.01│99.11.25上午10時│99年11月16日中午│││下午1、2時許│許│12時50分許起至同│││││年17日凌晨0時5分│││││許前之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毒│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4664號│偵字第21902號│偵字第23176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0年度中簡字第│101年度中簡字第│100年度中簡字第││事││841號│121號│2740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7月4日│101年1月6日│100年12月26日│├─┼───────┼────────┼────────┼────────┤││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中簡字第│101年度中簡字第│100年度中簡字第││判││841號│121號│274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年8月1日│101年2月13日│101年1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執│臺中地檢101年度│臺中地檢101年度│││字第9665號│執字第2299號│執字第2466號│││││││││││└─────────┴────────┴────────┴────────┘┌─────────┬────────┬────────┬────────┐│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0.02.01│││││12時06分許│││├─────────┼────────┼────────┼────────┤│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年度案號│偵字第558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事││2513號││││實├───────┼────────┼────────┼────────┤│審│判決日期│101年3月1日│││├─┼───────┼────────┼────────┼────────┤││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1年度台上字第││││判││249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1年5月17日│││├─┴───────┼────────┼────────┼────────┤│是否為得易科│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執│││││字第6615號│││││刑期屆滿日113年4│││││月17日(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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