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交易字第915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交易字第91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23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交易字第915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清民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15675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後,判決如下:
主文陳清民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陳清民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以101年度交簡字第539號、101年度交簡字第463號判決處有期徒刑4月、5月確定,再經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確定,於民國102年8月16日徒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詎其猶不知悔改,於107年7月15日11時許,在不詳友人住處,飲用自製鹿茸酒若干,飲用完畢後,仍於同日11時30分許,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離開,欲返回臺南市○○區○○街○○○號住處。嗣於同日11時53分,行經臺南市○○區○○路○○○號○號前時,不慎自摔倒地受傷,經送往奇美醫療財團法人 柳營 奇美醫院急救,警方獲報前往醫院處理,對其施以酒精濃度吐氣檢測,並於同日12時44分,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2毫克,始悉上情。案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報告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本件被告陳清民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認宜為簡式審判程序,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加以審理,則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同法第159條第2項之規定,不適用傳聞法則有關限制證據能力之相關規定;並得依同法第310條之2之準用同法第454條之規定製作略式判決書(僅記載「證據名稱」),合先敘明。
三、上揭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可資佐證:㈠被告於警詢、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㈡卷附酒精測定紀錄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診斷證明書、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表㈠㈡各1份、現場照片5張。
四、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被告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科刑及執行完畢之前科紀錄,此有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稽,其於5年以內再故意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依法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前於民國95年、100年、101年間曾4度因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確定及本院判處拘役59日、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當知不得於飲酒後開車,竟再次於飲用酒類後,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92毫克,實際已無法安全駕駛之情形下,冒然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並因酒後操控能力降低而自摔,顯然無視於自己及其他參與道路交通之不特定人生命、財產之安全,本應嚴懲,惟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暨其已有65歲之年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自稱經濟狀況勉持、智識程度為高職畢業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參酌前開諸情狀,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警惕。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273條之1第1項、第310條之2,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慶瑋提起公訴,檢察官楊思恬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鄭銘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陳姝妤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