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430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4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430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廖怡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鄒秀珍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