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183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18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1829號
105年度聲字第1830號105年度聲字第1831號105年度聲字第1832號105年度聲字第1833號聲請人 魏高明
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已廢止登記)運轉實業有限公司(已解散登記)兼上二人共同法定代理人魏 陳秀芳 聲請人 廖秀松 上列聲請人因本院如附表「原事件案號」欄所示請求國家賠償事件,分別聲請法官迴避,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如附表「原事件案號」欄所示請求國家賠償事件(下稱系爭事件)之承審法官有枉法裁判、意圖吃案包庇、破壞我國憲政體制等情事,違背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7款、第34條第3項、第35條第2項、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226條、第468條、第469條第1項第2款、第6款,民法第92條、第93條,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9條之規定,爰依上開規定聲請如附表「聲請迴避之承審法官」欄所示承審法官迴避云云。
二、按法官有民事訴訟法第32條所定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或有第32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當事人得聲請法官迴避,民事訴訟法第33條第1項固有明文。
然依同法第34條第2項、第284條規定,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應自為聲請之日起3日內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之。而所謂足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應以法官對於訴訟標的有特別利害關係,或與當事人之一造有密切之交誼或嫌怨,或基於其他情形客觀上足疑其為不公平之審判者為其原因事實,若僅憑當事人之主觀臆測,或不滿意推事進行訴訟遲緩,或認法官指揮訴訟欠當,則不得謂其有偏頗之虞(最高法院69年台抗字第457號判例要旨參照)。
三、經查,聲請人並未具體指明系爭事件之承審法官是否與當事人之一造有密切之交誼或嫌怨,或對於該事件有何特別利害關係,或基於其他情形客觀上足疑為不公平審判之客觀事實,並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自難遽認該承審法官有應予迴避之事由存在。從而,依首開說明,本件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春鈴
法官方祥鴻法官歐陽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
書記官徐筱涵附表:
┌─┬──────────┬──────────┬──────────────────────────┬─────┬─────┐│編│本件案號│原事件案號│原事件裁定日期│聲請權人│聲請迴避之││號│││││承審法官│├─┼──────────┼──────────┼──────────────────────────┼─────┼─────┤│1│105年度聲字第1829號│105年度補字第418號│105年2月26日(命繳第一審裁判費裁定,見本院卷第2頁)│魏高明、│ 郭顏毓 ││││├──────────────────────────┤ 魏陳秀芳 、││││││105年6月22日(命繳抗告費裁定,見本院卷第3頁)│廖秀松│││││├──────────────────────────┤││││││105年7月15日(駁回抗告裁定,見本院卷第4頁)│││├─┼──────────┼──────────┼──────────────────────────┼─────┼─────┤│2│105年度聲字第1830號│105年度補字第1024號│105年6月25日(命繳第一審裁判費裁定,見本院卷第5頁)│魏高明│ 吳佳樺 │├─┼──────────┼──────────┼──────────────────────────┼─────┼─────┤│3│105年度聲字第1831號│105年度補字第1205號│105年6月27日(命繳第一審裁判費裁定,見本院卷第6頁)│魏高明、│ 羅立德 ││││││百視亨企業│││││││有限公司、│││││││運轉實業有│││││││限公司││├─┼──────────┼──────────┼──────────────────────────┼─────┼─────┤│4│105年度聲字第1832號│105年度補字第1206號│105年6月24日(命繳第一審裁判費裁定,見本院卷第7頁)│百視亨企業│ 汪曉君 ││││││有限公司、│││││││運轉實業有│││││││限公司││├─┼──────────┼──────────┼──────────────────────────┼─────┼─────┤│5│105年度聲字第1833號│105年度補字第1207號│105年6月24日(命繳第一審裁判費裁定,見本院卷第8頁)│魏高明、│ 黃明發 、││││││百視亨企業│汪曉君、││││││有限公司、│ 宋雲淳 ││││││運轉實業有│││││││限公司、魏│││││││陳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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