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0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5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502號原告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訴訟代理人 施舜智 被告 宋織侑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前經辯論終結,惟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7月1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42法庭開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10年5月2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呂如琦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5月24日
書記官王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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