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2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236號聲請人 蔡政道 聲請人 蘇怡樺 相對人 黃美文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107年9月4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下同)700,000元(聲請人蔡政道、蘇怡樺債權額比例各2分之1),約定清償日期為107年10月3日,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屆期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700,000元及利息、違約金未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1件、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2件、其他約定事項影本各1件、本票影本2件、土地登記謄本2件、建物登記謄本1件等為證。
三、聲請人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又聲請人提出未載到期日之本票2紙作為債權證明文件,雖與登記之清償日期107年10月3日不相符合,惟在普通抵押權人聲請法院裁定拍賣抵押物之情形,因其抵押權必先有被擔保之債權存在,而後抵押權始得成立,故祇須抵押權已經登記,且登記之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准許。聲請人雖未提出與登記內容完全相符之債權證明文件,然於本件聲請得否准許之法定要件並無影響,併予敘明。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8年8月27日
司法事務官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108年度司拍字第236號│├──┬───────────────┬────┬───────┤││土地坐落│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平方公尺││├──┼───┼────┼───┼──┼────┼───────┤│001│臺南市○○市區○○○段│11│93.06│100000分之478│├──┼───┼────┼───┼──┼────┼───────┤│002│臺南市○○○區○○○段│103│4717.66│100000分之478│└──┴───┴────┴───┴──┴────┴───────┘┌─────────────────────────────────────┐│附表(建物)︰108年度司拍字第236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五│合│面│主要│陽│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積│││││││材料及││││建築││││││號││││││單│││單│範圍││││││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001│20│臺南市善化區│臺南市善│8層樓房│52│52│平│鋼筋│7.│平│全部│││82│龍目井路88號│化區善新│鋼筋混凝│.2│.2│方│混凝│72│方│││││五樓之15│段103地│土造│0│0│公│土造││公││││││號││││尺│││尺││├──┴─┴──────┴────┴────┴─┴─┴─┴──┴─┴─┴──┤│共有部分:善新段2170建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70││共有部分:善新段2171建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