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247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24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247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三榮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於民國100年10月7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院第九法庭進行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14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林靜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雅青中華民國100年9月14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