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訴字第258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上訴字第25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上訴字第2585號上訴人即被告 王世媛
謝明旻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第一審判決(109年度訴字第521號),提起上訴。經核其等上訴狀均未敘述具體上訴理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7條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補正,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7月1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陳芃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游秀珠中華民國111年7月19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