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01年度潮小字第260號民事裁定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潮小字第260號
原   告 天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文山
訴訟代理人  黃宗達
被   告  許譽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欠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
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101年10月16日上午10時10分,兩造
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8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丁兆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張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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