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392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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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39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05日
裁判案由:返還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1392號原告劉 宗霖 訴訟代理人 陳欽煌 律師被告 邱彩盈 被告漢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兼上列一人法定代理人 李沛康 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瓈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借款等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7年2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李沛康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萬元,及自民國一○六年九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萬零捌佰元由被告李沛康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陸拾柒萬元為被告李沛康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李沛康如以新臺幣貳佰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㈠被告李沛康(下逕稱李沛康)為被告漢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下逕稱漢固公司)法定代理人暨被告邱彩盈(下逕稱邱彩盈)之夫。李沛康、邱彩盈於民國106年初向原告誆稱:若投資新臺幣(下同)2千萬元於漢固公司,將得於106底獲利至少1千萬元,且邱彩盈名下房子及漢固公司名下房子、機器可以設定第二順位抵押予原告擔保等語,原告因而陷於錯誤,而於106年4月26日與邱彩盈簽立持股轉讓契約書(下稱系爭持股轉讓契約),約定由原告以2千萬元購買邱彩盈所持有之漢固公司股份250萬股,原告並於106年4月27日匯款2百萬元至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惟原告嗣於106年5、6月間察覺受騙,而欲撤銷系爭持股轉讓契約中買受股權之意思表示,原告並向李沛康表示停止買受漢固公司股份之意,惟李沛康卻以漢固公司需資金紓困財務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乃同意出借200萬元,並於106年6月19日匯款2百萬(下稱系爭2百萬元)至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然被告3人屆期未清償。為此,原告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三人連帶清償系爭2百萬元借款及法定利息。
㈡縱認原告106年6月19日所匯之系爭2百萬元係系爭持股轉讓
契約之買賣價金,然被告3人同意提供做為擔保之不動產皆負有高額之抵押債權存在,而漢固公司名下機器亦有融資貸款,足見被告3人對漢固公司財務狀況多有隱匿,致原告陷於錯誤而簽署系爭持股轉讓契約,原告爰依民法第92條規定撤銷系爭持股轉讓契約之意思表示,並依得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3人連帶返還系爭2百萬元及法定利息。
㈢並聲明:被告3人應連帶給付原告2百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
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見本院卷第87頁)。
二、被告則以:原告與邱彩盈於106年4月26日簽立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書後,隨即分別於106年4月27日、106年6月19日各匯款2百萬元至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書所指定之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且原告於106年7月19日以高雄武廟郵局第206號存證信函中亦自認系爭2百萬元係購買股份之價金,是原告於106年6月19日所匯系爭2百萬元係向邱彩盈購買股份之買賣價金,並非借款;又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書僅約定原告購買邱彩盈持有漢固公司之股份,並未約定邱彩盈需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予原告,是原告主張遭詐款而簽署系爭持股轉讓契約乙節,顯無理由;至原告所提106年6月15日錄音譯文內容,原告並未明確允諾幫李沛康籌借資金,則兩造間並無借貸法律關係等語。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不爭執事項(本院卷第131至132頁、第239頁反面):㈠原告與邱彩盈於106年4月26日簽立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書(見
本院卷第32至34頁),約定由原告以2千萬元購買邱彩盈所持有之漢固公司股份250萬股。
㈡原告曾分別於106年4月27日、106年6月19日各匯款2百萬元至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
㈢邱彩盈曾簽發附表一所示本票2張予原告收執(原告未收受附表一編號2之本票)。
㈣邱彩盈於106年6月29日,以臺南永樂郵局第119號存證信函
通知原告稱:…原告於106年4月27日、106年6月19日各匯款買賣價金2百萬元,尚積欠買賣價金1千6百萬元,請於函到5日內給付,並提出相關證件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等語(見本院卷第15頁正反面,下稱系爭119號存證信函)。
㈤原告於106年7月3日,以高雄武廟郵局第187號存證信函通知
被告3人稱:…被告3人當初找原告投資漢固公司,承諾106年稅後獲利至少1千萬元,且邱彩盈名下房子及漢固公司名下房子、機器可以設定抵押予原告以擔保債權,致原告陷於錯誤,而在106年4月27日匯款2百萬元至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原告嗣在106年5月初得知被告所述均為虛構,已表示不再投資。被告3人復於106年6月16日以漢固公司需資金週轉為由,商請原告幫漢固公司渡過難關,並承諾會歸還原告匯入邱彩盈帳戶之款項及補償利息。原告始於106年6月19日匯款2百萬至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請被告3人於函到3日內清償4百萬元及利息等語(見本院卷第16至17頁,下稱系爭187號存證信函)。
㈥邱彩盈於106年7月7日,以臺南新南郵局第197號存證信函通
知原告稱:…原告係爭187號存證信函所述與實情不符,原告於106年4月27日、106年6月19日各匯款買賣價金2百萬元,被告並依係爭持股轉讓契約,分別簽發面額均為2百萬元之擔保本票共2張,原告尚積欠買賣價金1千6百萬元,請於函到5日內清償,並提出相關證件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等語(見本院卷第18至19頁,下稱系爭197號存證信函)。
㈦原告於106年7月19日,以高雄武廟郵局第206號存證信函通
知被告3人稱:…被告3人於106年4月初向原告誆稱若投資被告漢固公司2千萬,106年稅後獲利至少1千萬元,且被告邱彩盈名下房子及被告漢固公司名下房子、機器可以設定抵押予原告以擔保債權,致原告陷於錯誤而簽立系爭持股轉讓契約。原告嗣查知被告施用詐術,依法撤銷買受股權之意思表示,並請邱彩盈於函到3日內返還原告已給付之價金4百萬元及利息等語(見本院卷第21至22頁,下稱系爭206號存證信函)。
四、得心證之理由㈠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
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民法第474條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依習慣或依其事件之性質,承諾無須通知,在相當時期內,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時,其契約為成立,民法第161條第1項定有明文。此即學說上所謂之意思實現,乃依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推斷有此效果(承諾)意思。意思實現以客觀上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存在為要件,有此事實,契約即成立。而有無此事實,應依具體情事決定之(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762號判例、96年度臺上字第2749號判決參照)。經查:本件經勘驗原告與李沛康於106年6月15日電話內容(見附表二錄音譯文)顯示:
李沛康表示原告1千8百萬股金尚未到位,漢固公司需資金週轉,請原告籌措;原告則表示漢固公司有其未預期之資金缺口,對投資漢固公司心生後悔;李沛康則因漢固公司需款急迫,不斷拜託原告籌措2百萬元;原告支嗚其詞;李沛康乃陳稱:「…如果你認為說這股份的事情,沒關係,我們,這2百我們用借款的,我跟你借,好不好,那利息你要怎麼樣算沒有關係,你直接的講…」、「…我們倆個現在談論這個(按即股份事宜),對事情沒有太直接的幫助,那現在就是說這個股份的部份,我們先撇下一邊不講,現在針對這個2百,就算我個人跟你借,好不好」等語(見本院卷第122至126頁、第129頁),足徵李沛康於106年6月15日電話中,因漢固公司資金週轉之需要,確向原告表示以個人名義借款2百萬元。至李沛康所稱:因為原告資金未依約到位,我才會跟原告說這2百算是跟他借的,這是被逼的等語(見本院卷第130頁背面),此僅為李沛康向原告借款之動機,無礙於認定李沛康確有向原告為借款之意思表示,而原告未依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書給付股款,係原告與邱彩盈間關於買賣股份之法律關係,與本件無涉,附次敘明。
㈡被告3人固辯稱原告並未於105年6月15日電話中明確允諾出
借2百萬元予李沛康等語,惟原告於106年6月19日匯款系爭2百萬元至邱彩盈設於彰化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帳戶,為兩造所不爭執,此系爭2百萬元匯款時間距李沛康105年6月15日借款,時間相近,金額相同,又該段時期,兩造間除系爭持股轉讓契約之法律關係外,並無其他資金往來之債權債務關係,而原告已對系爭持股轉讓契約心生後悔(按原告主張撤銷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意思表示,是否有理由,不在本件論述範圍),依一般情理,原告應無再自願支付股金之可能,故綜合以上事實,堪認原告係就李沛康之借款要約為承諾之意思表示,依首揭規定,原告與李沛康之消費借貸契約即成立生效,又李沛康迄未清償系爭2百萬元借款,則原告主張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訴請李沛康清償2百萬元借款及法定遲延利息,應屬有據。至原告請求邱彩盈、漢固公司應與李沛康連帶清償系爭2百萬元借款乙節,未提出任何依據,難認有據。
㈢系爭2百萬經認定為原告與李沛康間之借款,業如上述,是
原告主張撤銷系爭持股轉讓契約意思表示,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被告3人連帶返還系爭2百萬元乙節,則毋庸論述。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李沛康給付2百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6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核與本判決之結果不生影響,爰不另為贅論,附此敘明。
七、原告 陳明 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關於其勝訴部分,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予以准許,併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李沛康得預供相當金額之擔保而免為假執行。至於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已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八、末按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第87第1項、第79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核本件第一審訴訟費用即裁判費為20,800元,而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本院審酌案情,認本件訴訟費用應由李沛康負擔。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7條第1項。中華民國107年3月5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淑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台南市○○路○段○○○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人數附繕本)。
中華民國107年3月5日
書記官陳鈺翰附表一:
┌─┬───┬───┬─────┬───────┬───┬─────────┐│編│發票人│受款人│票面金額│發票日│到期日│備註││號│││(新臺幣)││││├─┼───┼───┼─────┼───────┼───┼─────────┤│1│邱彩盈│ 劉宗霖 │200萬元│106年4月27日│未載│票面記載「持股轉讓││││││││契約保證專用」│├─┼───┼───┼─────┼───────┼───┼─────────┤│2│邱彩盈│劉宗霖│100萬元│106年6月19日│未載│票面記載「持股轉讓││││││││契約保證專用,未經││││││││邱彩盈書面同意,劉││││││││宗霖不得轉讓或兌現││││││││」││││││││(原告劉宗霖未收)│└─┴───┴───┴─────┴───────┴───┴─────────┘附表二:原告與李沛康106年6月15日電話錄音譯文(見本院卷第
122至126頁、第129頁)李沛康:喂,宗霖啊,那邊現在情況怎麼樣?劉宗霖:嗯,目前沒消息。
李沛康:目前沒消息,這樣啊。
劉宗霖:啊,剛剛那個簡小姐那邊,我有問他,他是說:本來一
開始的額度是更低啦。啊,我是說怎麼會跟當初差距這麼多?啊,那還是要用營造業的,那個老方式來解釋啦,啊,我說那就算了,啊,你說要回存1百你也都沒有講,啊,都這樣子了,那就算了。對啊,啊,我是跟他說,啊,我是沒有跟他拒絕,我是有點對他發牢騷這樣,那我是覺得應該也是不考慮吧。
李沛康:對啊。那而且再一點我也跟他們講,我說,你們從這個
案子上,我說,你們會讓我和宗霖擔心到,以後我們太陽能的東西下去了以後,那你們要是今天弄出來的,這個情況,我說會讓我們2個措手不及。
劉宗霖:對啊。
李沛康:我也是這麼跟他說,然後他們是說不會,他是說因為現在太陽能很厂ㄤ,嗯,好,沒關係啦。
劉宗霖:我現在也是說你們連回存1百都沒有講,真的覺得太誇
張了。對啊。我說那就算了,啊,厂ㄤ、厂ㄤ、厂ㄤ,現在也未必只有你們能做啊,我真的打算就算了,我乾脆找別人配合算了。
李沛康:找,找什麼配合?劉宗霖:找銀行,真正的銀行,就是銀行他們一次金額不是這麼
快、這麼大而已,但是那個我覺得可以慢慢的培養,也不會輸他們啊。
李沛康:對啊,以前你跟他們也沒有配合過。
劉宗霖:嗯,沒有,他也是那時候,我最,其實我當初他本來一
直也不在公司的規劃裡面啊,所以那一次,我那時候,不是也是突然說,我覺得說也給他們評估看看嗎?對啊,本來,他們本來就不是我們當初所講的要配合的對象之一啊。
李沛康:是、是、是,沒關係啦,這個、這個事情反正還有時間
,我們慢慢的討論。那現在眼前上的,你那邊只有2百,那沒有再問到有再增加啊?劉宗霖:可能要明天,或者是對,你那個是,你那個當天存,是
可以當天兌吧?李沛康:嗯,最慢就是中午之前一定要存進去。
劉宗霖:當天匯,它可以當天兌嗎?李沛康:當天,對啊,就是直接匯款以後,然後我們在到中午之前,把錢就存入甲存帳號。
劉宗霖:喔,了解!李沛康:那,你那個2百是不是可以先匯過來給我?劉宗霖:(手機一直振動中)現在都,啊,那其他的呢?李沛康:其他的部份啊,周小姐幫我們湊,就是,我相信這個錢
是她自已的啦,她不好意思講,她那邊可以幫忙50,她是說她朋友的。那我本來是剛剛要把支票送到去屏東給她,那她說等一下,那因為她有的時候都是拿現金給我,所以我不曉得她,如果是拿現金.那可能變成了明天白天我要跑一趟,我本來是計劃明天,因為我們這樣還有缺口嘛,嗯,所以這樣子啊,我可能明天白天真不行,再上去找那個 淳于 看看能不能幫忙?我不太好意思電話這樣跟他講。
劉宗霖:嗯,我是想,這一關若是過了,那接下來,真的沒有問
題了喔?李沛康:沒有問題了,這一點你可以放心。因為 張榮豪 ,啊,也
跟蔡老師答應,就是禮拜一這個一定要讓它過,過了以後他可以再幫我們再辦回來。
劉宗霖:了,那,不是他的錢(很小聲)。
李沛康:啊?劉宗霖:那不是他的錢,他,講難聽一點,他怎麼有這把握?李沛康:他這個部份來講,他,當然他跟那個人的交情,因為他
自己也講,他從來也沒有跟他們開口,而且後來我才知道,他是,他背書在那邊,所以人家二話不說,什麼東西都沒有,就,就是直接用票這樣子來調的,啊,他本來的那時候他都沒有提那些事。
劉宗霖:嗯、嗯、嗯。
李沛康:我想眼前啊,我們先把這個禮拜一這個問題先解決。解
決掉以後,然後後續的,我們也還是會,我當然也是要處理啊,我不處理,我講句難聽的公司就毀了,對不對。
劉宗霖:嗯。
李沛康:我最大的問題就是在這裡啊。
劉宗霖:嗯。
李沛康:而且營造業又不是一般的公司。
劉宗霖:嗯,對。
李沛康:喂,那你除了2百以外,現在外面其他的都沒有問到啊
?劉宗霖:2百還是我最多的,如果還要東湊西湊,目前現在是自已的倒用(台語),這樣已經算很多了。
李沛康:唉,我們現在還差3百,現在3百還要扣掉那個誰、那個
周小姐的50,剩下2百5,唉…來,在在在,我們2個在一塊的在看怎麼努力一下吧。
劉宗霖:那之外,這一關過了,那接下來,你不是有票期開出去
了嗎?李沛康:不是,跟你講喔,最主要就是那1千8沒有到位啦,如果那1千8到位,我們後面的問題就沒了。
劉宗霖:應該是,其實那時候應該是那時候我跟他說,我講的太
多了,應該我,我本來就有提到說,我本來就沒有這個預算,那就後續我也沒有,應該是說 李總 你也沒有跟我提到說後續這些,其實那一天也是你突然跟我說,原來你一直都有把這個算在裡面。
李沛康:當然了。
劉宗霖:這個是。
李沛康:之前第一次帳上一直都有啊。
劉宗霖:不是,我純以為按是股金,而不是說,真的說,這筆是
必需的,因為從那時候之後我才知道這筆是必需的,那如果這筆真的是必需的,我應該是從那個時候就要開始去湊了,而不是到這個禮拜一,我才知道這筆是必需的。你懂嗎。
李沛康:沒有啊,那個時候,就是一開始的時候,就是這樣子啊。
劉宗霖:不是啊。
李沛康:沒關係啦,反正這都是過去的事。那你那邊想辦法看我
們這樣子算起來,等於大概還差一些吧?劉宗霖:嗯,對。
李沛康:就是啊,看看怎麼樣才好。
劉宗霖:嗯。
李沛康:那我也有算啊,如果真的不行我就要動用我的信用卡。
劉宗霖:你的信用卡,好。
李沛康:對,對啊,信用卡的那邊我算了一下,可以湊到1百。
劉宗霖:好。
李沛康:那你的想法呢?劉宗霖:也只能,也只能先這樣啊。我也只能在問看看是否有辦
法,但我也是怕其他的,唉,我也不知道怎麼辦,會不會又,我是比較擔心之後。
李沛康:其實這個之後的問題,我是希望這樣子,我們倆個找一個時間。
劉宗霖:不是,我知道,那之後是不是眼前這一關過了,之後還
有一關,那,那是不是又會這樣?李沛康:不會啦,我也今天下午,周小姐也同樣問了我同樣的問
題,我有一個殺手鐧我準備要用,我直接跟它發文報第2階段停工,因為它們沒有給付工程款,第1階段未辦驗收,乾脆就把這個事情就浮到檯面上來。
劉宗霖:那這樣適合嗎?李沛康:當然是得罪人,第一個人家段長那邊是很幫忙,當然第
一槍就先打到他了,因為我這個是要發文到台北大局的,這個事情我也是想跟你坐下來,仔細的討論一下在決定要不要做,但是這我們一個很有力的著力點。
劉宗霖:發了應該會有反效果。
李沛康:反效果就是他們一定會趕快辦啊,趕快把那個錢給我們
啊,那給我們以後,我講句不好聽的,就是第2階段大家公事公辦啊!劉宗霖:嗯,了解。
李沛康:好啦,這個是會得罪人,而且對處長的面子很不好看。
劉宗霖:嗯,那我說會不會造成反效果,他持續拖呢?李沛康:沒什麼好拖的啊,再一個打到監造.因為我們的竣工這
些資料,全部報給他監造到那邊去,現在就卡在它的CCO003—直沒有成案,所以變成我們的結算程序沒有辦法走完。
劉宗霖:了解。
李沛康:對不對,該找的人我們也找了,那還是這樣子旋在半空中這樣子。
劉宗霖:嗯,了解。
李沛康:那你初步上現在有2百,對,你有沒有定存啊?劉宗霖:我有沒有定存,有,是我家人存的.我沒有去碰。
李沛康:喔,那是家裡的。
劉宗霖:沒、沒、沒去碰。
李沛康:那個,那個,下午他們有提到,如果有定存,說是可以
用定存設定,這個比房子快,我說有定存人家就把它解掉定存,把錢拿出來就好了啊,為什麼要這個還要用設定的方式,讓他們賺利息對嗎?劉宗霖:對啊。
李沛康:現在我是這樣子算啦,5百扣掉一個2百你那邊的,然後周小姐的50。
劉宗霖:那個如果後面還是要這樣子,我也會,我也會,我也會遇到瓶頸。
李沛康:我知道,我知道,那等於還差2百5嘛,2百5如果再扣掉
,啊我去用我的信用卡跟彩盈的信用卡,啊銀行那邊可以調出來大概1百,這樣的話等於還差1百5。
劉宗霖:我覺得先,你現在在那個時間也不能做什麼。
李沛康:什麼意思我聽不懂?劉宗霖:不是,我是說,我現在也不知道怎麼回答,也、也、也只能看我那邊有沒有消息而已啊。
李沛康:你指的就是說還差的1百5是嗎?劉宗霖:對啊。
李沛康:真不行我明天就去跑,再跑一趟淳于那邊在跟他商量一
下。那我們先這樣子規劃,等於是說也要照這樣子確定,我現在等周小姐電話,她如果跟我講說她明天用匯的,我就不用晚上跑一趟。她如果假設用匯的,那我晚上要跑一趟屏東把支票先拿給她。
劉宗霖:嗯。
李沛康:那你那邊呢,你那邊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錢匯過來?唉。
劉宗霖:我先看看好了,我問看看到底還有沒有,不然我覺得這樣子我…。
李沛康:我要給你就是講一句,我不知道你聽了以後怎麼樣?因
為這個大家都有協議在先啦,那現在就是說,我當然也不希望給你帶來這個金錢上的壓力,但是現在,目前,眼前這個2百,不能再有任何閃失。那這個2百要是沒有到位,我講句不好聽的等於就是全盤皆輸啦。我當然知道你擔心的是後面的事,可是呢後面的事情,我今天講句最坦白的,你就算沒有能力解決,我也是要想辦法去解決啊。
割宗霖 :嗯,了解。
李沛康:好不好,你假如真的在外面,跟人家去調,再增加調,
你有困難,你也直接了當的跟我講,那沒有關係對不對,那,我也會,再怎麼樣我也要想辦法解決這1百5的差額。唉。
劉宗霖:嗯,因為,這樣,我要好好想想,先這樣,對啊,這樣吧。
李沛康:還是我們要先見面,要見面我去高雄找你。
劉宗霖:是不用,因為見面,我覺得也處理不了什麼事,這些通通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講。
李沛康:因為那時候這錢為什麼會擺在這個日期,相信你應該也是知道,那時也是按照6月6號。
劉宗霖:不是,那時講的是,所以,我講的是,應該是講開一點
,我就有說過,我們當初這個協議是怎麼來的,那這麼會這樣,那我也知道我們在最後談話當中我有說到,我站的角度就是這樣。那時候 葉人豪 打算出力,那這情況狀況下,嗯,應該是說,為不知之下,這筆錢我的認知是,你一直認為那如果要買的話,就要用這個錢進入。那時候我也說過可能不會要,因為當初我也沒有這個想法,那只是幫助葉人豪,跟幫助這個繼續下去而已,因為之前是很重要的話,我應該是不會拖到這個時候才在處理,我甚至到這個禮拜一才知道原來還有票期到期要兌。
李沛康:不是,宗霖,我想我們現在再去討論到葉人豪的那些事情,現在來講…。
劉宗霖:不是,這不是討論事情,沒錯是這樣的。可能說,我也
不知道是怎樣,那應該是你要很早就跟我說明這件事情,而不是說這個禮拜票期到期。
李沛康:那時候是你講等6月6日之後我們在來談啊。
劉宗霖:對,6月6日之後我們在來談,但我本來就有說過,我本來就沒有打算一直出到這個金額。
李沛康:宗霖,這樣子,大家這段時間的交往互動,我相信我們彼此的信任也應該要有,那你這2百。
劉宗霖:信任有,我怕這樣子下去,我不知道那下一次呢?李沛康:我剛剛給你講,下一次的事情我來處理,我不會。
劉宗霖:不是你處理不處理的事,如果不過大家都倒,2個都倒。
李沛康:怎麼會2個都倒,我聽不懂。
劉宗霖:不是你處理我處理,下次你處理不出來還是要面對的狀況下,不會比現在更好看。
李沛康:宗霖,再怎麼樣廠商的部份,我都打電話跟他們講了,
人家廠商那邊也能諒解,他們也體諒這樣的事情,所以現在就是說最重要是,我們禮拜一這一關一定要過,禮拜一的這一關沒有過,那就是全盤皆輸,包括我要怎麼樣面對那些廠商,對不對,那,現在最主要就是這2百,就算是你借我好了,好不好,我們先暫時以這個角度來處理,如果說你有能力有條件能再多借我,再1百5那是最好,我就不用在到外面問,那你要怎麼樣算利息都沒有關係,你覺得用這個方式呢?劉宗霖:不是,不是,我不是說,我不知道,我現在也不知道該
怎麼說。唉,應該是說我活這麼大,第一次開口講這件事,就是上次房子那件事跟這一件事,我第一次開口看到別人借錢壓力。
李沛康:不是,宗霖,我跟你說,我能解決的時候,我有跟你提過嗎,從來沒有吧。
劉宗霖:不是,那時候房子的事情已經開口了,而且那邊葉人豪
那邊也已經處理了,他那邊我也不知道怎麼說。嗯啊、嗯啊。
李沛康:那這樣啦,這個2百我們就這樣子確定下來,如果你認
為說這股份的事情,沒關係,我們,這2百我們用借款的,我跟你借,好不好,那利息你要怎麼樣算沒有關係,你直接的講,這個不必要有什麼不好意思。
劉宗霖:我、我、不知道要怎麼說,好,先這樣子,好啦,我想一下。
李沛康:嗯,這2百不能再出問題了,再出問題我真的一下子,你知道,我真的是措手不及。
劉宗霖:我沒有這個打算,我真的覺得唉,先、先、先再讓我想
一下吧!李沛康:不是,你這樣子沒有給我一個肯定,我的心的怎麼會踏
實呢,怎麼樣去運做呢?劉宗霖:可是,那天,跟我不踏實一樣,我現在覺得這關幫你,
那下一次呢,那如果還是一樣的狀況呢?李沛康:我跟你講,宗霖,我剛剛話已跟你講了。那這個…。
劉宗霖:慢點,2百,你也知道要到期,所以我早就準備好了,
而且那時候本來我們的密談就是針對那一張票,其實我這個人一直是針對某件事。
李沛康:再講一遍,我沒有聽懂,你說怎麼樣?劉宗霖:我說當時4月多拿出那2百的原因,就是因為知道你有那
1張票的存在,所以我準備好了,是因為有那些票,但沒想到接下來會有這一些,那時候其實…我的資金只想買股本,當下那時候的缺口是沒有之後的缺口,甚至你說這些驗收款都會進來,最後變成這樣,我也沒有去做準備的原因就是如此,我以為事情都順利了,真的都是這樣了,而且那時候其實跟葉人豪也好,大家都是這樣子談的。
李沛康:那時候我把帳…劉宗霖:那些你票期,當初也都沒有跟我說這些票期嘛。
李沛康:有喔,那時候我們提的時候上面就有寫上。
劉宗霖:沒有說過要用這筆錢去還,但沒有說要去應酬或是幹嘛啊,再一次票期我不就是…。
李沛康:宗霖,我們倆個現在談論這個,對事情沒有太直接的幫
助,那現在就是說這個股份的部份,我們先撇下一邊不講,現在針對這個2百,就算我個人跟你借,好不好?劉宗霖:唉,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就先看其他有?有辦法幫我
吧!李沛康:嗯?劉宗霖:那其他那部份呢?李沛康:你說什麼其他那部份呢?以後其他的部份啊?劉宗霖:不是。
李沛康:你說那部份?劉宗霖:我說剩的部份。
李沛康:什麼剩的部份我聽不懂?劉宗霖:就是5百減掉,還有剩的部份。
李沛康:還差1百5,我就說我去找我那個朋友啊,做AC的那個朋友在跟他調1百5,一方面也把那個2百5往後延。唉。
劉宗霖:先讓我想一下,好不好。
李沛康:拜託一下趕快給我一個確定啦,我真的急的跟熱鍋上的
螞蟻一樣,好不好。你今天晚上一定要給我一個確定,你這個2百不能再有狀況,我昨天去跟你談的時候,你也是講說你那邊有2百,我不喜歡勉強你去做超出你能力的事,對啊,是不是一直都是這個態度對你這邊,但是我現在眼前有這個困難的時候,我想你站在幫我的立場上,也應該幫我處理一下,這個2百先幫我處理,好不好!那真的是外面想不到任何辦法,好不好!劉宗霖:嗯!李沛康:那你如果說你要在去跟別的人去調,你覺得有困難,你也要坦白的跟我講。
劉宗霖:有,目前很困難,我也能,我真的有困難。
李沛康:你說怎麼樣?劉宗霖:有困難。
李沛康:你是說剩餘的1百5有困難,是嗎?劉宗霖:嗯!李沛康:那你就不要,你要坦白的跟我講啊。
劉宗霖:也不是說坦白不坦白,我真的覺得太臨時了,其實從那
之後完全沒說過這些,算了,算了,我跟你談這些也沒有用。沒關係,我一樣會去問,但是你一樣要依你其他的方法先進行看看。
李沛康:當然我這邊也會進行,你看周小姐我講句不好聽的,我
打電話給她,她也是今天家裡面,她阿姨的喪事對不對,人家也是想辦法趕快幫忙。那現在就是說我也跟她講,你那邊有2百、那她這邊50等於2百50,對不對,加上我這邊有1百,這樣子來講我們的缺口,大概只剩1百5了,那如果針對這個缺口的1百5,你有問題有困難你要坦白的跟我講,那我這邊就要想其他的辦法,對不對,然後我就不會寄望在你那邊,好不好,那你如果真的後面這1百5有問題你就不要勉強。
劉宗霖:目前就當做是有問題。
李沛康:啊?劉宗霖:目前就當做是有問題了。
李沛康:你說這個1百5是不是?劉宗霖:對。
李沛康:好,那我就按照這個方向,我再來想辦法看看,但是那
個2百不能在讓我落空了喔,這一落空我所有的努力都白費了,好不好?劉宗霖:嗯。
李沛康:可以吧!這樣子你0K了吧!劉宗霖:嗯。
李沛康:宗霖啊!劉宗霖:我跟你說過我要想一下,你要讓我想一想,你不要一直叫我回答。
李沛康:你還要想,那這個2百是你昨天自已跟我講的,對不對。
劉宗霖:今天吧,我昨天沒有跟你說,是今天才說的。
李沛康:你今天早上才跟我講的嘛!劉宗霖:對,我昨天沒有跟你講。
李沛康:所以這個部份…。
劉宗霖:沒關係。
李沛康:所以這個部份變成我很大的問題,那我想我去找我那個
AC的朋友,當然人家那天已經有講過了,他有這個2百5要用,那我現在不但這2百5沒給人家,還要在跟人家多借個1百5來,這個來講我明天一定要親自去一趟。
劉宗霖:那他這個2百5不能延遲了。
李沛康:應該是不會到那個程度,我做的事我心裡有數,你知道
的。那天他也有講,否則的話他主動的來問我O不OK,是啊,那我想我們就這樣子確定,你明天就把2百匯過來,剩餘的那1百5我再去想辦法,好不好?劉宗霖:唉。
李沛康:你就算借我,你也得幫我這一個忙。
劉宗霖:嗯。
李沛康:好不好,那我就這樣子確定了喔,這個事是不能開玩笑的,這個事不是說…。
劉宗霖:我覺得先這樣,先這樣。
李沛康:那你這個2百有沒有確定呢?宗霖。
劉宗霖:嗯,短時問扣利息有缺額嗎?你有沒有想過這個事情。
李沛康:你是說扣短時間的利息是嗎?劉宗霖:你不是還有缺額嗎?李沛康:啊?劉宗霖:對啊!如果扣利息還有缺額呢?李沛康:不曉得啊,那你的意思呢?你的意思要怎麼做呢?劉宗霖:不是.不是我的意思要怎麼做,我的意思你有想過要扣利
息還有缺額的部份,你要怎麼辦呢?李沛康:有缺額的大概就是,周小姐也講她是50萬整給我啊!劉宗霖:那等於是她給你的也算是放在這個缺啊。
李沛康:她是50萬是整額的給我啊,她下午有講了嘛,對我就是
請她幫我看是用匯的還是要我去拿現金。那個小金額的數字,那個不要擔心了,那個我可以應付的過來。
劉宗霖:嗯。
李沛康:那你這2百呢?是匯2百的整數還是要扣掉利息?劉宗霖:我想一下在告訴你,好不好?李沛康:好啦,好啦,你大概多久給我電話?劉宗霖:等一下就給你電話。
李沛康:好的,我等你的電話。好,好,Bye-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