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43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司拍字第4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拍字第430號抗告人 陳淑鳳 上抗告人與相對人 張竣雄林芸如王志平 間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11月13日本院拍賣抵押物裁定提起抗告。
查本件應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駁回。
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黃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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