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度移調字第7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8年移調字第7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0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調解程序筆錄
原告丙○○
1被告一路發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兼上一人甲○○訴訟代理人3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訴字第774號(即98年度移調字第78號)因損害賠償聲請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下午3時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陳滿賢書記官楊志明調解委員張淑靜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原告丙○○到被告兼訴訟代理人甲○○到法官、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被告等願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貳拾萬元正,(含強制及第三責任險)。
給付方式:被告願於民國98年10月16日前乙次給付原告。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楊志明法官陳滿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
書記官楊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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