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5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佼龍
李春吉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魏正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巫穎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50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佼龍
李春吉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魏正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巫穎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