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73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7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撤銷股東會決議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731號上?訴?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民總醫院法定代理人乙○○被上訴人創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事件,上訴人對本院民國97年
1月29日民事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1,65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6,002元,惟上訴人迄未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2月26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蕭胤瑮?????????法?官?鍾啟煌?????????法?官?楊明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7年2月29日
????書記官楊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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